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中国期货公司总资产9848.25亿元,净资产1350.01亿元,资本实力有所增强。截至2021年3月底,我国共有150家期货公司,下设90家风险管理子公司、10家资产管理子公司,行业净资产1394亿元。但相比国内证券、基金、银行等行业营收的比重低得多,与国际期货公司水平差距过大。
在日前举行的2021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上,有境外机构人士表示,境外机构及相关主体十分关注中国境内的期货法立法进程,期待能早些出台。在他们看来,期货法出台后,中国境内期货市场双向开放及跨境监管将开启新的篇章,境内外市场也将获得更多发展和合作的机会。
期货法出台将提升境外机构参与意愿
在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看来,境外机构如此关注中国境内的期货法,主要原因是他们普遍看好中国境内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和合期货了解到,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市场对大宗商品定价需求也明显提升。在此背景下,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品种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成交量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已有多个品种成功引入境外交易者。
FIA亚洲董事局主席、港汇金融(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史宁说,今年4月中国境内期货法草案提请初审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受到境外机构的高度关注,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他们未来参与境内市场的信心。
“期货法草案不仅对境内期货市场30年的发展进行了经验总结和制度提升,还为境内衍生品市场对接国际市场放眼全球进行了前瞻性的体系规范。另外,期货法草案还扩大了期货公司的经营范围,体现了对期货公司发展的支持和鼓励。”摩根大通期货CEO魏红斌表示,这将为我国期货行业发展带来更多机会。首先,期货法草案从法律制度上明确了期货交易所作为中央对手方的地位。其次,期货法草案明确了期货业务净额结算机制和保证金资产的保护,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保障。这解决了很多境外投资者对结算最终性和担保品有效性担忧的问题。最后,期货法草案为跨境期货业务的开展作了规定,如关于境外交易所向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上市产品的服务,境内单位和个人从事境外期货交易以及境内期货公司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规定。
期货法草案对发生在中国境内的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以及其他扰乱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交易者合法权益的境外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了法律层面的确认,将为境内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期货法草案相比《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较大的完善与创新。以交易行为—市场主体—法律责任为主线的制度体系规范系统,法律边界明确清晰,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前期未能解决的制度障碍,构建了符合国际惯例的期货市场运行制度,给境内外投资者搭建了一个公平、市场互联互通的平台。另外,期货法草案设置专章‘跨境管辖与协作’,体现了一定的开放性和接纳性,对境外期货交易、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交易都作出了较全面的规定,给境外投资者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周剑秋认为,期货法出台后,境内期货市场的开放与包容在一定程度上会吸引到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者参与。
期货公司经营模式将迎来转型
史宁表示,期货法草案在明确境内衍生品市场发展方向的同时,还为此前境外市场关心的问题给出了指引。随着境外机构对境内展业政策风险担忧的下行,其参与境内市场的意愿自然会提升。
王红英对此表示认同。他认为,未来期货法出台后,将为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提供规范化的指引,在多元化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的需求下,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期货市场的意愿和程度也会大幅提升。
随着境外参与者逐步参与到交割仓库、仓储物流、贸易流转商等多个业务环节,我国将逐步形成一个由境内外交易者共同参与、共同认可、具有广泛代表性期货价格的完整的、良好的衍生品循环链。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应重新定位期货经营机构在国家金融安全战略中的位置,高度重视国内外期货及金融衍生品安全问题。尽快出台期货法,将明确中国期货市场与机构发展的战略目标,加速国内外期货行业布局和改进期货监管导向,有效缩小与国际期货公司差距。
和合期货相信,随着期货法将补齐资本市场立法最后一块“拼图”,期货公司经营模式也将迎来转型。面对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改革机遇,在中国不断对外开放的金融环境中,和合期货将持续提升机构的治理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机构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资本的产业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