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17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72次发审委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是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客户集中度较高。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客户和产品集中度较高的比例是否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是否存在对航空工业单一大客户的重大依赖;(2)说明发行人是否与军工客户存在关联关系,业务获取方式是否符合军工行业惯例,是否存在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获取业务的情形;(3)说明航空工业下属单位对发行人采购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是否对发行人经营业务的稳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4)说明发行人对定价有无主导权和议价能力,发行人是否有进一步拓展客户和产品的计划;(5)结合发行人现有产品研发及应用情况、在手订单、2020年以来业绩实现情况,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交易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替代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销售的所有暂定价产品均未审价。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发行人销售产品所配套整机的常规生产审价周期、审价进展等情况,说明从2015年至今没有项目完成军方审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军工行业审价周期规律;(2)说明在长期未完成审价项目的情况下,按暂定价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审定价格和暂定价格差异是否在重大风险,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3)说明主要产品成本和竞标报价差异是否存在与相关规则不一致的情况,是否存在违约风险;(4)说明审价标准是否对发行人利润率有要求,发行人在相关产品毛利较高的情况下是否会导致无法通过审价或存在审定价格较低的风险;(5)说明应收账款客户为军工企业且集中度高,采用账龄分析法而非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可回收性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因素,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在相关受托研发项目中,发行人作为受托人实际承担研发工作并负担相关研发费用,研发成果权益归属于委托方(客户单位)或发行人或双方共有。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确定成果权益归属的原则与条件,是否存在发行人承担研发工作并负担相关研发费用后,无法向航空工业下属单位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并取得收益的情形;(2)对于研发成果权益归属客户单位或双方共有的,发行人继续使用是否受限,客户单位是否能将研发成果用于发行人以外其他单位生产并提供给客户单位同类产品或服务;(3)在相关系统、软件构成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情况下,前期一直未申请著作权、仅有2项软件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是否仅是简单的设备集成商,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发行人外协加工占采购总额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生产工艺和产品成本构成,说明发行人外协加工原因及与产品成本的匹配性;(2)说明发行人外协采购金额、比例持续上升的合理性;(3)说明外协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方非关联化等情况;(4)说明发行人对外协厂商是否存在依赖,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