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16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66次发审委会议于2020年11月19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对美国的出口收入持续增加。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中美贸易摩擦、美国“双反”调查及汇率波动风险对发行人外销收入的影响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2019年外销毛利率不降反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2)经新加坡、韩国基地加工后向美国销售产品的具体情况,是否仍存在补缴关税等方面的风险;(3)2020年国际油价大幅波动、新冠疫情对主要美国客户(包括终端客户)生产经营的影响,发行人主要美国客户收入的可持续性及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对第一大客户美国KWI公司收入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对KWI公司收入的真实性、合理性;(4)华坛贸易承接尼日利亚地区业务的具体过程,对其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定价的公允性,华坛贸易各期的库存及最终销售情况;华坛贸易的股东、董监高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主要内销客户爱德科技与华坛贸易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华坛贸易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或其他潜在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境内外市场情况及销售模式,说明各细分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下游行业需求、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2)说明报告期内对前五大客户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2019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增长、经销模式下应收账款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期末调节收入的情形;报告期各期经销商的最终销售实现情况、期末库存情况;(4)说明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2020年全年业绩的预计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经营环境、市场需求等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主要股东唐山汇润成立不久即入股发行人的背景、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唐山汇润成立以来权益持有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以及客户、供应商、主要合作伙伴及其关键业务岗位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涉及供应商、客户(包括江铜华北、爱德科技等)报告期内与发行人的交易内容及真实性、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2)主要供应商、外协商、经销商(包括鑫龙铝业、通辽津和、峥胜金属、上海崇州贸易、天津小猫天缆、镇江利阔建材等)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部分供应商、经销商实缴资本与社保缴纳人数为0,或成立次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经销商的合理性;报告期内与前述供应商、客户的交易内容及真实性、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其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潜在利益安排情形;(3)有关供应商、客户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