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消息,江西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贷款资金挪用于认购本行股份及不良资产;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综合消费类贷款用于购房;贷后管理不到位致使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与客户不当资金往来;违规办理代理车险业务和代销贵金属业务;代理车险业务销售过程未进行“双录”等八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款260万元。
同时,相关责任人胡会霞对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违规办理代理车险业务和代销贵金属业务的违法行为分别负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10万元;于峰对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资金挪用于认购本行股份及不良资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5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5月19日,注册资本6.7783亿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