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消息,银保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涉及车险业务违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被罚50万元。同时,两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10万元。
具体来看,2017年12月,太平洋财险浙江分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已下发或已签署、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下调38笔未决赔案的交通事故责任比例,造成当月未决赔案估损金额减少572.99万元。叶咏蓁作为车险理赔未决赔案管控责任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对太平洋财险浙江分公司罚款5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叶咏蓁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此外,2018年1月至8月,太平洋财险深圳分公司将营业车辆按照非营业车辆性质承保商业车险,共涉及1363笔商业车险保单,保费合计252.79万元。王夏飞分管承保条线业务,且涉案业务均由王夏飞维护,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对太平洋财险深圳分公司罚款5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王夏飞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专业子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7亿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