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吉林敦化农商行为适应新环境下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效,在审计定位、审计职能、审计态度三个方面进行了逐步完善和更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改变审计定位。该行在规定审计工作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侧重于围绕本行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具体内容涵盖组织开展对金融政策、董事会各项工作部署以及本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重点监督评价内控管理及业务发展等政策举措的具体落实、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向决策层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有效促进了政策规定落地见效和不断完善。
二是延伸审计职能。除传统的监督、评价的基本职能外,该行还增加了咨询、确认的职能。具体要求审计在农商银行的发展过程中不仅仅要做卫士,还要做谋士,不仅要做“照妖镜”,还要做“望远镜”,强调审计人员要充分依托自己全面的专业知识储备,致力于为本行决策提供建议支持,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发展的各种因素,要及时予以反映纠正,同时将审计专业知识和审计结果转化成为本行经营献计献策的方向上来。
三是改善审计态度。在审计过程中,要求内审人员与被审计人讨论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征询其看法,分析形成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建议,让被审计人认识到违规,认识到风险的存在,同时传授其业务知识,告诉该怎么做,做什么,努力将审计发现的问题作为一种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打破了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之间僵硬的关系,积极构建了内部审计关系和谐的新模式。
吉林敦化农商行 王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