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网贷业的寡头格局,会在中国复制吗?
2019-08-29 15:35作者:综合来源:中国贸易金融网
8月以来,美国两家网贷独角兽lending club和Greensky纷纷传出业绩利好,Lending club第二季度贷款总额达到创纪录的31.3亿美元,同比增9.94%,净收入1.91亿美元,亏损大幅收窄82.48%,预计第三季度有望实现盈利;Geensky第二季度营收为1.39亿美元,同比上涨31.21%,净利润为1231.60万美元,同比增长121.91%;
相较中国网贷业"过山车"式的走势,美国网贷业要平稳很多。2006年,Prosper美国第一家P2P平台成立,Lending Club紧随其后于2007年出现,美国一度大大小小Fintech平台(不全是网贷)有千余家,且一样经历了一个"去泡沫"的过程。比如,Lending Club市值一度达百亿美元,其后亏损连连,光环散去,跌落到10亿美元左右,Greensky也从约40亿美金的市值高峰滑到12多亿美元,但是,全美一直未出现大规模暴雷现象。
为什么创新活跃的美国,网贷业没有出现乱象呢?
其中,固然有市场体量的原因,全美信贷市场约由7000家商业银行主导,高度成熟,美国网贷业一般主打快速的借款体验,类似信用卡额度满足不了的购置车辆等大额消费,比如,Greensky就主要针对房屋翻新市场,规模较小、影响也有限;
另一不可忽视的因素是监管,美国健全且严密的监管体系约束了网贷机构的行为,大幅提升准入门槛和运营成本,行业处于一个典型的"寡头"竞争格局,大大减少了作恶的几率,风险严格隔离在有限的范围内,比如,以下三方面的监管措施,就特别具有"杀手锏"的功效:
1)以证券登记为核心的准入制
早在2008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即将P2P平台视为证券发行者加以监管,将发布借款标的行为界定为"证券发行行为",机构要先行取得美国证券经纪人牌照,还要在SEC办理证券注册手续,大体相当于按照中国的债券发行甚至新股上市来规范。
这样一来,合规流程就非常复杂,且申办各类注册登记手续的费用极为高昂,Lending Club就曾支付400万美元作为交易凭证登记费用。
如果平台要全国发展,在SEC办理证券注册手续还不够,须在计划出售证券的其他各州另行办理注册登记,按年支付注册登记费用,而且资产端和资金端的权限要分别申请,比如,有段时间,有40多个州允许居民向Lending Club平台贷款,只有20多个州允许居民直接投资Lending Club。只有少数平台能承受如此繁重的监管成本,在美国开展全国性业务。
同时,网贷机构被要求了解技术,拥有相当程度的金融知识和业务管理能力,具备资金募集及风险投资能力,满足SEC的风险承担标准。
2)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由于网贷机构被列为证券类业务,SEC严格审查网贷机构所发布融资项目的信息,一旦向出借人发布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投资信息,且造成损失,网贷机构要予以赔偿甚至歇业。2008年,Lending Club因没有满足信息披露的要求一度被勒令关门,在完善信息披露后才获准继续开张。
SEC对P2P信息披露的要求,就跟上市公司一样,从季报、半年报、年报以及日常重大事项,全部要公告,对借款信息及其所发行的收益权凭证进行全面和动态披露。比如,Lending Club将该平台上的贷款按风险等级分为从A~G七大类,从A到G的贷款风险逐渐增加,这就和银行资产风险分类的道理有点相似。
3)合格出借人的限制
在美国,政府不建议所有人都去投网贷,出于对出借人资金安全及风险承受能力的考虑,政府划定"合格出借人"的标准,并以税收减免等政策鼓励网贷机构只接受合格出借人的投资行为。
这个标准界定为投资人持有净资产必须超过100万美元(不包括住宅),或者上一年度个人收入超过20万美元或与配偶收入之和超过30万美元,这种政策导向,慢慢使得平台的主体投资人不再是中小散户,集中在机构投资人,这样,资金方对于平台的审核和挑选,会进一步加大平台的马太效应。
比如,截至2019年6月底,Lending Club的资金端中,散户个人投资者仅占比5%,银行则占了45%,其他的也均为机构投资者。
其实,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非常复杂,涉及联邦和州的多个职能部门,比如联邦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等机构也能说上话。由以上措施,也容易理解其基本的监管思路,比如在供给侧,高监管成本、高准入门槛和充分信息披露,会屏蔽大量伪网贷平台和假项目;合格出借人的政策导向,则在需求侧限定了网贷人群,主要由机构投资者提供资金,避免大量人群进入到网贷业。
这些举措也深刻影响到了网贷业的格局,Lending club、Prosper、Funding Circle、Greensky少数几个平台占据,其中,前3家在2016年宣布成立网贷行业协会(Marketplace Lending Association)时,合计份额就占到全美在线借贷交易市场超过60%,呈现经济学意义上典型的"寡头竞争"格局。
从美国的监管政策,我们也可以得到三个启示:
第一,不用"妖魔化"网贷。
美国的经验说明,基于趋严的监管框架,网贷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完全可能有序发展,网贷并不必然招致乱象,更不用因噎废食。
2019年以来,中国网贷业清退明显加速,"问题平台"频出,多数人期待回归秩序,也有人认定P2P就是"庞氏骗局",建议与其清理,不如清场。其实,从大量暴雷的案例看,假标、资金池等违规做法都是假托"网贷"之名而已,行业乱象与整体经济发展阶段有关,不应把婴儿跟洗澡水一起倒掉。
第二,监管大有可为;
在资质准入、信息披露、出借人保护等方面,采用有约束力且细致的步骤,是可以将创新纳入到一个良好管制框架的。过去两三年,这正是中国网贷行业监管所践行的,特别是在合规资质、注册资本、信息披露、属地管理等方面,陆续出台大量技术性的细致措施,加速消弭行业乱象,一个草台班子建个网站,就想发标、买流量开展业务,已不可能。
可以预见,随着备案制的落地,监管红利会陆续释放,行业可以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
第三,头部平台会受益;
随着行业监管的落地,网贷业将和其他金融业一样,不再是法外之地,合规成本会大幅提高,进入门槛可能会大幅提高,这也意味着,市场集中度会提升。比如,美国市场份额就集中在Lending club、Prosper、Funding Circle少数几个平台,国内的走势可能也是如此,大量条件不具备的平台退出市场,只有合规且有规模的平台才可能留下来。
根据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下发的内部通知,业内普遍认为,"合规三证"、信息披露、注册实缴资本将成为网贷平台能否进入"监管试点"的三大核心指标。
有媒体机构统计,截至2019年8月,行业内625家正常运营的平台中,完全拥有"合规必备三证"的网贷平台仅35家,约占行业正常运营平台的5%;同时接入"中互金登记披露平台信息查询系统"和"金融服务平台"APP这两大核心信批系统的平台仅16家;对照全国性经营机构的标准,仅18家平台注册及实缴资本达到5亿元及以上,占行业整体正常运营平台的2%。如将以上任何一条作为硬门槛,都足以将超9成网贷平台挡在备案大门之外,最终离开这个市场。
现阶段,全国性经营机构中同时具备以上三大硬性指标的平台,仅玖富普惠、爱钱进、人人贷、积木盒子、PPmoney网贷、宜人贷6家,仅为全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1%。他们的业务规模、风控和技术实力等方面均都走在行业前列,比如,爱钱进、玖富普惠、人人贷、宜人贷在核心规模指标"贷款余额"一项,全部进入前5名,4家合计的贷款余额,约占全行业的两三成。这些头部平台有更多机会被纳入到监管体系,成为行业的"关键少数"。
从美国Lending club和Greensky的走势来看,即便在金融服务非常成熟的美国,依然能找到细分的市场空间,在中国,基于良好的监管环境,能留来的网贷平台一定有机会找到适合自身的场景,起到对现有金融体系拾遗补缺的作用。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关于涉及金融领域的互联网平台时特别指出,"提供金融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与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等金融业务的市场管理和监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
无论从国外同行业的发展还是国内的趋势,都应该能感受到,网贷模式并没有死亡,创新探索也永远不会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