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47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为美国Young Living公司和美国ABB&德国ABI公司,占发行人收入70%以上且利润占比更高。报告期内上述客户与发行人业务增幅显著。请保荐人代表说明对上述客户经营情况的核查过程及核查结果。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境外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境外客户的股东、高管、业务人员等相关方、其他第三方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或承诺。请保荐人代表说明核查过程及核查结果。
3.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美国Young Living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经营状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信息来源的可靠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4.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美国Young Living公司是一家直销公司。美国两名自然人于2019年以美国Young Living公司为被告提起集体诉讼,起诉美国Young Living公司利用“金字塔销售计划”对其进行欺诈,诉讼请求主要包括取得宣布美国Young Living公司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判令、追回原告已支付的所有对价及利息、禁止被告进一步欺诈行为等。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如法院最终判令美国Young Living公司欺诈,除面临诉讼赔偿外,其经营模式是否可持续,进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5.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2018年发行人与美国ABB&德国ABI公司合作模式为委托代销,2019年变更为买断,相应收入确认的时点提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委托代销模式的确认依据;(2)上述变化是否为发行人带来经济利益、发行人是否付出相应代价,收入确认的时点发生变更的依据是否充分。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保荐人对美国Young Living公司和美国ABB&德国ABI公司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的核查过程及相关资料的验证情况。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与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及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承诺的承诺函》。
3.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美国Young Living公司的经营方式存在的风险、涉诉事项对发行人的不利影响,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1)在2017、2018年委托代销模式下,涉及美国ABB&德国ABI公司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条款及适用法律;(2)2019年销售模式变更为买断后收入确认时点提前的依据。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