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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通过及问询问题

2020-11-26 10:14作者:综合来源:上交所网站

 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109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109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审核意见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赛洋数码与发行人后续交易的相关安排。
三、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1)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外销售的金额占当期收入比例分别为28.27%、31.77%、39.17%和49.41%,说明变动原因及合理性、与下游市场发展情况是否匹配;(2)发行人2020年1-6月对印度、巴基斯坦销量大幅增加,说明原因及是否具有可持续性;(3)说明相关境外客户采用第三方回款的原因,采用第三方回款是否违反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是否会导致发行人重大经营风险;(4)对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境外销售的核查方式及有效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赛洋技术收入主要来自发行人,生产场地向发行人租用,其核心人员是前同事和亲属关系,报告期发行人与赛洋技术外协合作的必要性;(2)发行人给予赛洋技术的定价略高于纯外协加工服务的价格、赛洋技术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公司与其是否就业务和渠道开发、订单获得等存在潜在的安排,结合发行人销售费率和管理费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说明是否存在体外承担成本费用和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况;(3)在杨文配偶、毛祥丰等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下,2020年10月又与发行人共同合资赛洋数码并承接赛洋技术与公司相关经营性资产、业务、人员等原因及合理性;(4)赛洋数码与发行人是否对后续交易进行了相关安排,如有,请说明相关交易的内容、金额,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发行人墨水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为31.72%、31.72%、29.54%和25.1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招股书将墨水销售收入披露为核心技术收入的依据;(2)墨水生产、储存和销售等是否符合环保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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