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通过及问询问题
2020-11-03 15:59作者:综合来源:上交所网站
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93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93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同意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审核意见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披露发出商品租赁的核算方式、相关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说明长期应收款账龄划分、坏账准备计提、列示、销售费用中运杂费的会计核算等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如不符合准则规定,请说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三、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1)对比可比公司相关情况说明存货金额较大的原因以及合理性、对于发出商品租赁的核算方式;(2)说明报告期发出商品退回的原因以及合理性、与相关合同约定和公司规定是否一致;(3)结合行业可比公司进一步分析说明存货减值计提充分性;(4)说明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不同类别产品存在各1-3个月的生产周期和验收周期,部分产品采取先试用或租赁,再实现销售的方式、报告期内存货余额持续上升等情况:(1)说明该等生产及销售模式的商业合理性;(2)说明该等商业模式是否为同行业可比公司普遍采用;(3)分析报告期内持续存在的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低于净利润的状况能否得到改变;(4)说明长期应收款账龄划分、坏账准备计提、列示、销售费用中运杂费的会计核算等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如不符合准则规定,请说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及金额。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与合肥芯硕就知识产权发生的争议及诉讼的最新进展;(2)发行人是否已获得包括合肥芯硕在内的有关机构关于不会对发行人发明专利主张任何知识产权的书面声明或承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就发行人知识产权争讼及举报的核查程序,并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