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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发行上市(首发)通过

2020-09-22 01:08作者:综合来源:上交所网站

 科创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75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年第 75次审议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同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审核意见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结合常州奥智章程对于公司治理及分红的相关约定、历史上议案表决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控制常州奥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三、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以较低代价收购常州奥智后在较短时间内以常州奥智为核心形成 PS 扩散板的规模产能并向韩国重要客户供货,实现业绩快速提升的商业逻辑,分析在此过程中常州奥智原股东并未直接或间接成为发行人股东的商业合理性;(2)分析 JINFU 作为发行人的扩散板经销商在发行人与韩国 LGE 之间的交易中长期存在的状况是否表明,发行人对JINFU 构成重大依赖;(3)说明发行人收购常州奥智并通过其向韩国 LGE 等重要客户供货、JINFU 作为常州奥智与韩国 LGE 之间交易的中间商长期存在、常州奥智原股东在发行人整合旗下业务并申报上市的过程中注销涉嫌同业竞争的公司且不要求偿付对价等的行为,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4)说明常州奥智与其境外客户之间的交易方式以及相应的原材料采购方式,与发行人原有的外销业务方式及相应的原材料采购方式的差异及其商业合理性;(5)结合常州奥智章程对于公司治理及分红的相关约定,说明发行人是否控制常州奥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6)说明常州奥智通过韩国 JINFU 向韩国 LGE 进行销
售的原因及合理性,韩国 JINFU 除销售常州奥智产品外是否存在其他向韩国 LGE 的销售业务,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利益输送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自身研发费用占收入之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涉及多种不同产品、对报告期收入增长贡献较大的扩散板业务系源自收购对象等情况:(1)分析说明如何通过聚焦研发投入,确保技术先进性和可持续发展;(2)分析说明所采用的“改性塑料助剂+改性塑料粒子+改性塑料制品”研发战略与发行人在报告期业务收入变化的关联性;(3)分析说明在近年塑料制品销售快速增长情况下将募集资金重点投在阻燃剂和改性塑料粒子产能方面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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