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通过
2020-09-20 13:50作者:综合来源:上交所网站
科创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74 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年第 74次审议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审核意见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说明并补充披露:(1)发行人与长沙矿冶院兼职高管的具体任职情况和对双方技术研究情况的影响,以及发行人是否针对以上情况对相关技术研究成果采取保密措施;(2)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是否已就发行人与长沙矿冶院、中冶新能源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做出相关安排;(3)报告期内向重合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价格、条件的比较,并说明采购渠道是否完全独立;(4)发行人是否已经建立健全防范实际控制人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的相关内部控制机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说明并补充披露中冶新能源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以及避免未来出现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三、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认为目前已具备 NCM811、NCA 产品产业化条件,随着新建生产线投产,发行人已具备 NCM811 的大规模量产能力。同时,NCM811 产品已通过多家客户认证2019 年已实现百吨级销售,后续销量以及市场占比有望大幅提升。不过,发行人也认为电池厂商对三元正极材料供应商替换成本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NCM811 后续销量以及市场占比大幅提升的可实现性;
(2)是否存在其他供应商挤占发行人销售份额或者替代发行人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与长沙矿冶院兼职高管的具体任职情况和对双方技术研究情况的影响,以及发行人是否针对以上情况对相关技术研究成果采取保密措施;(2)说明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是否已就发行人与长沙矿冶院、中冶新能源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做出相关安排;(3)结合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重合供应商、重合高管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已经建立健全防范实际控制人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的相关内部控制机制。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中冶新能源与发行人均可以销售
三元前驱体业务,双方三元前驱体业务产品是否具有替代性、竞争性;(2)发行人生产的三元前驱体将全部转为自用,不再对外进行销售的相关承诺安排,是否属于商业机会让渡,是否因此降低对宁德时代下属公司的采购,进而影响对宁德时代的销售;(3)“自 2020 年二季度开始,中冶新能源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未来也将不会存在同业竞争”的表述是否准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