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市辅导
2020-08-16 15:47作者:综合来源:大众财经网
大众财经网讯:近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汉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接受辅导的公告。公告显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签署了《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协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拟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五区2号楼二层201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五区2号楼二层201
公司法定代表人 :谢立群
注册资本 :人民币7,500万元
辅导计划
一、辅导目标
促进辅导对象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全面理解境内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境内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同时促进辅导机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二、辅导内容
1、督促辅导对象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聘请机构内部或外部的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授课,确信其理解境内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辅导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核查公司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核查公司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6、督促公司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7、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8、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9、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10、对公司是否达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公司开展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准备工作。
三、辅导方式
辅导机构将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专业机构或专家协助辅导人员对公司进行辅导。辅导过程中将注重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
辅导方式,包括组织自学、进行集中授课、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等,以指导培训对象将所学习的政策法规运用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中。
四、辅导人员组成
由东方投行员工郁建、徐有权、张玥、李冲及洪亮组成“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辅导工作组”,由郁建担任组长。在辅
导过程中,将邀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有关机构协助完成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