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存疑,信披或隐瞒,鸿合科技IPO招股书质量不高
作者:投资有道
2018年11月26日,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在证监会官网更新预披露。这家以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及智能视听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营业务的拟上市公司,终于等来了即将上会的冲刺时刻。
在报告期最后一个完整年度内,鸿合科技的营收已经高达36.17亿元,净利润也已达到2.04亿元之高,经营业绩似乎还不错。但是,经过深入研究,我们发现该公司的库存商品等一些财务数据经不住推敲,财务的真实性存在疑问。而且公司的实控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是故意隐瞒一段重要往事。
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明显不足
报告期内,鸿合科技的库存商品的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一直远低于其它的存货,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明显不足,或存虚增利润的可能性。
据招股书披露,从2015年到2018年上半年的三年一期报告期内,各期末鸿合科技的存货合计余额分别为3.85亿元、4.31亿元、6.36亿元和5.55亿元,持续显著上涨。公司的存货明细分为原材料、在途物资、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和集成项目存货等八大类。其中,计提跌价准备的,主要是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三大类。
以2015年末为例,鸿合科技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分别为5,933.65万元、2,265.89万元和2.27亿元;当期这三类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分别为363.58万元、92.17万元和181.05万元,计提的跌价准备占账面余额之比分别为6.13%、4.07%和0.80%,也就是说,原材料的计提比例最高,是半成品的1.51倍,是库存商品的7.66倍,差别非常明显。
2016年度,鸿合科技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的计提比例分别为24.05%、3.59%和3.40%;2017年度,这三类存货的计提比例分别为10.17%、7.60%和3.72%;而2018年上半年,上述三类存货的计提比例又分别为11.81%、17.66%和6.63%,各期三类存货的计提比例都相差很大。
那么如此巨大的计提差异是否合理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的相关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另据招股书披露,在鸿合科技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成本中,各期材料费和外购成品两项合计占比分别为95.13%、96.11%、96.65%和96.11%,而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委托加工费三项合计占比仅分别为4.87%、3.89%、3.35%和3.89%,所以,原材料成本是当期产品成本的绝对大头,因此鸿合科技的库存商品和半成品成本应该与原材料成本差别不明显,如果要对这三类存货分别计提跌价准备,其计提比例也应该接近,不应该存在成倍、甚至近十倍的差异。
那么,鸿合科技为什么要针对不同的存货类别采取差异如此明显的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我们并没有看到招股书的任何解释。但我们通过简单分析发现,由于库存商品的金额巨大,刻意调低库存商品的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对该公司的利润数据影响巨大。
报告期内,鸿合科技的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2.27亿元、3.34亿元、4.79亿元和3.66亿元,而各期末原材料的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6.13%、24.05%、10.17%和11.81%。如果按照这个原材料的计提比例来计提库存商品的跌价准备,那么,各期需要计提的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分别为1,391.71万元、8,040.13万元、4,866.67万元和4,318.65万元,比各期已经计提的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分别高1,210.66万元、6,905.08万元、3,085.26万元和1,895.59万元。增加计提的跌价准备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21.81%、111.80%、15.10%和17.94%,全部高于当期净利润的15%,并且2016年增加计提的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甚至都已经高于当期的净利润,对鸿合科技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非常明显。
如果按半成品的计提比例来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通过简单计算,各期需要计提的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分别为924.02万元、1,200.17万元、3,636.85万元和6,457.86万元,比各期已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分别高742.97万元、65.12万元、1,855.44万元和4,34.80万元。增加计提的跌价准备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13.39%、1.05%、9.08%和38.18%,也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库存商品数量涉嫌造假
报告期内,鸿合科技当期库存商品数量的变化与产销量之间的数据明显不匹配,该公司或涉嫌财务造假。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鸿合科技包括智能交互平板、电子交互白板和视频展台在内的三类自产产品,其包含自产和委外两方面的总产量合计数量分别为42.84万台、49.94万台、47.20万台和18.93万台,与之相对应,各期三类产品的销量合计分别为43.62万台、48.18万台、48.56万台和21.50万台。通过简单计算可得,报告期各期末,上述总产量与销量之差(产销数量差)分别为-0.78万台、1.76万台、-1.36万台和-2.57万台。
而报告期各期末,鸿合科技库存商品合计数量分别为1.49万台、3.73万台、4.92万台和4.13万台。将上述各期末库存商品数量,按期末减期初为当期增加量进行简单计算可得,从2016年到2018年上半年的报告期最后两年一期内,各期内库存商品数量分别增加了2.24万台、1.19万台和-0.79万台。
根据会计学原理,当期总产量与销量的产品数量差,应等于当期库存商品增加量和发出商品增加量之和。
根据前面的计算可知,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的产销数量差分别为1.76万台、-1.36万台和-2.57万台,而同一时期的库存商品的增加量分别是2.24万台、1.19万台和-0.79万台,那么上述两年一期内的库存商品增加量就比当期产销数量差分别多了0.48万台、2.55万台和1.78万台,除非各期发出商品相应减少0.48万台、2.55万台和1.78万台,否则就不太合理了。
由于招股书没有披露发出商品的具体数量,只是披露了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在报告期内,各期末鸿合科技发出商品的账面余额分别为1,222.84万元、748.86万元、979.38万元和2,390.74万元,那么最后两年一期内,发出商品的增加金额分别为-473.98万元、230.52万元和1,411.36万元,最后一年一期内的发出商品增加金额为正,与上面计算出来理论上发出商品的增加数量对比,存在明显的不匹配。
为什么要隐瞒实控人的北京鸿合经历
邢正是鸿合科技三位采取一致行动的共同实控人之一,也曾经是公司前身鸿合窗景的实控人。但是招股书对邢正简历的披露,却明显遗漏了他担任北京鸿合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鸿合)法人代表的细节,或存故意的信息披露遗漏。
据招股书披露,鸿合科技的前身是北京鸿合窗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窗景),公司设立于2010年5月25日,创始股东为邢正、王京、张树江和苏磊等四人,其中邢正持有占公司总股本55.27%的股权,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可是,鸿合科技其他主要发起人王京、张树江、赵红婵和邢修青,以及公司关键的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都具有在北京鸿合工作的经历。除了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董事长王京、董事总经理张树江和董事邢修青之外,还有监事会主席赵红婵和副总经理龙旭东也是曾经在北京鸿合工作的“老相识”。只有邢正的工作经历显得比较“另类”,他没有北京鸿合的工作经历,这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经过对北京鸿合工商信息的调查,我们发现北京鸿合早已在1998年8月就注销了。该公司设立于1994年3月17日,其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属于公有制企业。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业务。根据工商信息披露,北京鸿合的法人代表就是邢正!鸿合科技为何要在招股书中选择性地遗漏邢正曾经担任北京鸿合法人代表的事实呢?是否因为这个企业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制,还是其它原因了?
在1998年注销北京鸿合之后,邢正等人又先后成立了一系列“鸿合系”公司,比如鸿合世纪(1999年5月成立,2010年6月注销)、鸿合智能(2000年6月成立,存续至今)、鸿合盛视(2006年5月成立,2016年11月注销),一直到2010年5月25日,鸿合窗景才成立了。在鸿合科技现在的无形资产中,许多的专利技术都来自受让取得,比如重要的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红外触摸屏的输入方法和系统”就是从鸿合盛视受让。此外,发明专利“大尺寸矩阵扫描式红外触摸输入设备”和“电子白板、显示设备及其发射功率自适应调节方法和系统”也都受让于鸿合盛视。那么鸿合科技的这些重要无形资产中有无源头就是来自被注销的北京鸿合的资产呢?如果有的话,这些资产的转让是否符合国资的处理流程,是否涉嫌国资流失?我们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