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牛年开市以来,A股市场整体震荡起伏,使得国内不少权益类产品收益纷纷下滑,但随着欧美等海外市场的复苏,QDII基金表现却格外亮眼,不少投资者纷纷把目光转向这种更为便捷的海外市场投资工具。 作为行业内第一批成立的QDII债券型基金,鹏华全球高收益债是市场上规模最大的债券型QDII基金之一,作为鹏华基金的旗舰型QDII产品,基金成立至今获得了投资者的追捧,截至一季末,基金资产净值已超过28.63亿,较成立时增长了9倍。从年报来看,截至去年底基金持有人户数为38697,户均持有份额5.7万元,机构投资者占比超过了70%,为投资者的海外资产保驾护航。(注:鹏华全球高收益债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3.1亿元。) 01 低利率环境,高收益债更有优势 鹏华全球高收益债以境外高收益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境外高收益债的优势是信用利差比较大,可以在精选信用的同时,给投资者提供一个比较高的回报机会。需要注意的是,境外高收益债的说法和国内的高收益债不是一个概念,境外的高收益债主要是指非投资级债券,大多数在境外发行的中国公司的高收益债发行人在国内都会有比较高的一个评级,只是在境外属于高收益债,也往往与国内发债存在一定价差。 02 全球布局降低单一市场波动风险 鹏华全球高收益债投资于海外市场,可投的市场比较多,而国内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中资企业债券,在区域上不能进行很好的分散,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可以在不同的区域或不同的市场之间进行分散,如果某一个当地市场的风险比较大的时候,就会横向考虑其他的市场,波动率会减小。 03 资深基金经理,实力获认可 鹏华全球高收益债成立于2013年,是行业内第一批成立的QDII债券型基金,截至目前已经平稳运作了超过7年的时间,是较为成熟的QDII产品。 海外投资经验丰富、历史业绩稳健的基金经理对鹏华全球高收益债的表现起到了重要作用。作为鹏华基金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尤柏年从业时间超过17年,海外实战能力突出,是近年市场上最受瞩目的QDII基金经理之一。 对未来海外债市的投资机会,尤柏年认为在美国经济复苏与通胀预期的支撑下,美债收益率仍有上行空间,高收益短债的较高回报仍提供了较好的投资价值,但板块内部不同主体的信用资质也将进一步分化,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基金将继续在严格把控信用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寻求更稳健的投资回报。 04 海外投资大咖送你亲笔签名书啦 本期“鹏华基本面投资专家读书会荐书”栏目我们邀请尤柏年为大家推荐了两本投资类的书籍,想要的小伙伴们请在文末留言回复手机号,我们将随机抽取6名幸运小伙伴送上亲笔签名书籍。
宣传推介材料风险揭示书、业绩综述如下,请滑动了解 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1.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产品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2.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定风险。3.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基金中基金,产品主要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与标的基金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如果产品采用绝对收益策略且采用绝对收益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投资力争实现的收益目标,并不代表基金一定实现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4.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管理人中管理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基金资产划分为两个及以上资产单元,委托两个及以上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担任投资顾问,为特定资产单元提供投资建议,则投资该产品需承担委托投资顾问方式带来的特定风险,例如投资顾问不按照约定提供投资建议的风险,投资顾问不再符合聘请条件需要变更的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5.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指数型基金,产品被动跟踪标的指数,则需承担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如果您购买的指数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基金可实施指数增强投资策略,即在被动跟踪指数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以期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回报,但指数增强策略的实施结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投资收益率可能高于指数收益率但也有可能低于指数收益率。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除需承担上述指数型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外,还可能面临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服务机构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6.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如果您购买的产品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互联互通机制(“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可能加剧股价波动)、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内地开市香港休市时,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的特定风险。7.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者封闭运作一段期间后转为开放式运作,或者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且在封闭期或最短持有期内不上市交易,则在封闭期或者最短持有期限内,您将面临因不能赎回、转换转出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及“风险揭示”等章节,确认了解基金运作方式引起的流动性约束。8.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约定了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如连续若干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特定风险。9.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约定了基金暂停运作条款,即出现基金合同约定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暂停基金运作,基金暂停运作期间,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则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暂停运作直至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生效”与“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暂停运作的特定风险。10.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是发起式基金,则在基金合同生效日的三年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因此,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发起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生效”、“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特定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