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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种类都有哪些?

  大众财经网   来源:大众财经网 www.dzcjw.com  发布时间:2019-06-03 16:42:02


股票按市场分类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分为A股、B股、H股、N股和股。这种区别主要取决于股票上市的地点和投资者所面对的情况。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它是由中国公司发行的,用于国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买卖普通股。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别股。以人民币计价,以外币买卖,并在国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其投资者限于:外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居住在中国的公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目前,B股投资者主要是上述类别的机构投资者。
 
B股公司在中国注册和上市,但投资者在海外或在香港、澳门和台湾。
 
H股在内地注册并在香港上市。香港的英语是香港,采用前缀,香港上市的外国股票被称为H股。
 
类似地,纽约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N,新加坡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S,在纽约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分别被称为N股和S股。
 
股票投资者的股票分类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可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股。国有股指有权代表国有投资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包括从公司现有国有资产中转换的股份。由于我国大多数股份制企业是由大中型国有企业改制的,国有股在公司股权中占有很大比例。
 
公司股票,是指企业法人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和社会组织以其法定管理资产投资于公司的非上市流通股而形成的股份。目前,在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的平均持股比例为20%左右。根据法人股认购的对象,法人股可以进一步分为三个部分:境内发起法人股、外资法人股和提高法人股。
 
社会公众股是指在中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合法财产投资于公司上市流通股的股份。中国国有股和公司股票尚未上市出售。转让股份,国家股东和法定股东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与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签订转让协议,一次性完成大宗股份的转让。由于国有股和公司股在总股本中的比重平均超过70%,在大多数情况下,为了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买方需要同意从原国有股东和法定股东手中转让大宗股权。除少数公司职工股、内部职工股和可转让股外,大部分公开股都可以上市交易。
 
股权分置
 
1。优先股
 
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性。它是由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股息和剩余资产的分配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优先股也是一种不确定的权利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要求从中间公司提款(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除外)。
 
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是三:
 
首先,优先股通常设定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的股利率是预先确定的,所以优先股的股利不会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增加或减少,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股利分配,但优先股可以在普通股之前获得股利。在股票上,对于公司来说,因为股息是固定的,所以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二是优先股的权利范围较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他们无权投票赞成股份公司的主要经营,但在某些情况下他们有权投票。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债权,即优先股优先于普通股,次于债权人,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优先考虑股利。股利分配顺序是普通股前的优先股。无论一家股份公司赚取多少利润,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配股息,优先股就可以根据预先确定的股息率获得股息。即使股息一般减少或不减,优先股也应根据原因分红。
 
(2)剩余资产配置的优先权。在股份公司解散、破产清算中,优先股优先分配公司剩余资产。但是优先股的分配优先于债权人和普通股之前。优先股只有在债权人还清债务后才有权分配剩余资产。只有在优先股债权之后,普通股才能参与分配。
 
有很多种类的优先股。为了满足一些投资者想要获得一定的偏好收益的需要,偏好肌肉有多种分类方法。主要分类如下: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计优先股是指优先股股东在公司收益不足以在营业年度内分配所需股息的情况下,要求支付与往年相同的股息的权利。非累计优先股,虽然公司有权优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但非累计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当年收益不足的次年重新发行。按规定分配股息。一般来说,对于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更有优势。
 
(2)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当企业利润增加时,除了享有固定利率外,还可以以普通股作为优先股参与利润分配,称为“参与式优先股”。除已确定的股利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被称为“非参与式优先股”。一般而言,参与优先股比不参与优先股更利于投资者。
 
(3)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允许优先股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将优生股转换成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不可能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近年来越来越受欢迎的股票。
 
(4)可以回收优先股和不可收回优先股。可追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已发生的优先股将以原价追回并给予一定补偿。当公司认为可以用较低的股息代替优先股时,这种权利通常被行使。相反,它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
 
回收优先股有三种方法:
 
<1>溢价法。在赎回优先股时,由于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通常对优先股的面值支付溢价。
 
<2>当优先股发行时,公司设立“偿债基金”,定期赎回部分优先股。
 
<3>转换模式。也就是说,优先股可以按照规定转换成普通股。虽然可转换优先股本身是优先股的一种,但在外国投资界,可转换优先股往往被视为一种切实可行的优先股返还方式。当普通股市场价格上涨时,只有这种返还优先股的主动性才有利于投资者。
 
2。普通股
 
普通股是“优先股”的对称性。它是随着企业利润的变化而变化的一种股票。它是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制企业资本的基本组成部分。
 
普通股的基本特征是基本投资(股息和股息)的利息在购买时没有约定,而是根据股票所在公司的实际经营量来确定。公司拥有良好的经营积累,普通股的利润在经营中,但如果实际经营积累差,普通股的利润就低。普通股是联合股份公司资本结构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票。它也是最危险的,但它也是股票市场中最基本也是最常见的一种。
 
一般来说,普通股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一)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获得股息,但必须是在公司支付了债务股息和优先股息之后。普通股股利不是固定的,一般取决于公司的净利润。当公司管理得当,利润不断增长时,普通股可以比优先股获得更多的股息,股息率甚至可以超过50%。但在公司经营不善的年头,甚至一分钱也会丢失,甚至资本也会流失。
 
(二)公司因破产、清算而清算时,普通股东有权分享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东必须是公司的债权人和优先股东,才能分享财产。如果财产或多或少,他们只能这样做。由此可见,普通股股东与公司命运息息相关,患难与共。当公司盈利时,普通股股东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当公司亏损时,普通股股东是主要的输家。
 
(三)一般股东一般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即对公司重大事项有发言权和表决权。普通股股东持有一份表决权,两名股东持有两种表决权。任何普通股东都有资格出席公司最高股东年会,但如果他不愿意出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4)普通股股东一般具有优先认股权证,即公司发行新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购买新股发行(可能以低价购买),以保持其原有企业所有权比例。从而维护公司的权益。例如,如果一家公司有10000股普通股,而你拥有100股,或者1%,而现在公司决定再发行10%的普通股,或者1000股,那么你有权利购买低于市场价格的1%或者10股,从而保持你的股票比例不变。
 
优先股股东发行新股时,可以行使优先股权利,认购新股,或者出售或者转让股权。当然,当股东认为购买新股无利可图,并且很难转让或出售认股权证或获利微薄时,他们也可以允许优先权过期而失效。公司提供权证时,一般规定股票登记的日期。股东只能通过在该日期内登记和支付股票获得认股权证并优先发行新股。
 
通常,在登记日内注册和购买的股票也被称为关联股。相比之下,在登记日期之后购买的票被称为离岸股票,即股票不再以认股权证出售。这样,在股票登记日之后,股票的购买将不再被股票期权所覆盖。这样,在股票登记日以后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包括老股东)就没有资格以低价购买股票。此外,为了保障普通股的权益,一些公司也有权证可以在一定时间(或永久)购买一定数量的普通股。一般公司的认股权证与股票和债券一起发行,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综上所述,从普通股的前两个特征不难看出,普通股的股息和剩余资产可能大幅波动,因此普通股股东承担着最大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普通股股东当然更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而普通股的后两个特点恰恰使这一愿望得以实现,即提供和保障普通股股东权力关怀的手段。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投资股和优先股发行给普通投资者时,公司应该让投资者感到普通股能够获得比优先股更高的股息。否则,普通股不能超过优先股的投资风险,那么谁愿意购买普通股?一般公司发行的优先股,主要以“保险证券”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对于那些更具“冒险精神”的投资者,普通股更具吸引力。简而言之,发行这两种不同类型股票的目的是吸引更多不同利益的资本。
 
三。岗位分配
 
后配股是指在利息、利息、股息和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低于普通股的股票。一般来说,在普通股发行后,剩余利益被重新分配。如果公司利润巨大,发行后发行的数量非常有限,那么购买发行后股票的股东可以获得高回报。发行后,募集到的资金一般不能产生即期收益,投资者范围有限,利用率不高。邮政配发通常是在下列情况下发出的:
 
(一)公司发行新股筹集设备扩充资金时,为了不减少旧股股息,在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发行新股作为配股后股票。
 
(二)企业被兼并时,调整北向兼并比例,与被兼并企业的股东分享股份。
 
(3)在政府投资企业中,在私有股利率达到一定水平之前,以国有股作为配股后股票。
 
名义形式的股票分类
 
1。姓名股票
 
当发行股票时,它们有股东姓名,并记录在公司股东名册上。
 
注册股票的特征在于,除了股东及其正式的委托代理人、法定继承人或受让人之外,任何人都不能行使其股权。此外,注册股票不能任意转让。转让时,受让人的姓名和地址应当记在股票的正面,转让程序应当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进行,否则转让无效。显然,该股具有安全、不怕损失的优点,但转让手续繁琐。如果此类股份需要私下转让,如继承和捐赠,则必须在转让发生后立即转让。
 
2。无记名股票
 
发行股票时,股东姓名不记载在股票上。持票人可以自行转让股份。他一旦持有了股份,就可以享有股东的权利,不需要以其他方式证明其股东资格。这种股票转让程序很简单,但也应该通过证券市场上的合法交易进行转让。
 
三。面值股票
 
面值股票,又称面值股票或面值股票,是指在股票表面上记录一定数量的股票,如每股100元、每股200元等。股票的数量为股票设定面值,以便于确定支持者。股份公司每股股份。
 
4。无面额股票
 
也称为比例或非面值股票。股票发行没有面值,只表示每股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它的价值随着公司财产的增加或减少而增加或减少。因此,股票的内在价值总是处于变化的状态。这种股票的最大优点是避免了公司的实物资产和面值资产之间的偏差,因为股票的面值往往是名义的,人们关心的不是股票的面值,而是股票的价格。这类股票的发行在公司管理、财务会计和法律责任方面都要求很高。因此,它只在美国流行,许多国家根本不允许发行这样的股票。
  • 来源:大众财经网 作者: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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