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向经纪商委托买卖股票交易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下委托的数量,因为证券交易所对买卖申报的数量是有规定的,具体的规定内容如下:
1、买入股票的申报数量。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都为100股或者是100的整倍数。
2、卖出股票的申报数量两个证券交易所都规定为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一次性申报卖出。
3、两个交易所都规定我们的单笔申报不能超过100万股。
关于申报价格的规定:
申报价格指的是我们委托经纪商买入或者是卖出的价格,有两种分类,分别是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1、市价委托
市价委托是指我们向经纪商发出买卖某只股票的指令时,要求经纪商按照交易所内这支股票的市价买入或卖出。
市价委托的优点是价格上没有限制,所以指令成交的速度会比较快,而且成功率比较高,但是以市价进行交易,如果买入的话,便没办法确定持有该股的成本,卖出的话便无法确定收益或损失。
2、限价委托
限价委托是指我们向经纪商发出买卖某只股票的指令的时候,要求经纪商按照限定的价格或者是更应该限定价格的价格买入或卖出。
限价委托的优点是在于股票成交的时候,我们可以预期个股的收益或损失做到心中有数,但是因为限价和市价之间有一定的价差,所以只有当限价与市价一致时,股票才能成交,因此就会造成成交速度比较慢,或者根本就无法成交,在股票走势比较好的时候限价委托会很容易失去机会。
另外在我们的委托没有成交的时候,如果希望撤销委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通过网络来撤销,在券商提供的交易软件内,选择撤销委托即可直接办理撤单,但是委托撤销的前提是这项委托没能成交,如果已经成交的委托是不能撤销的。